文号 | 平政办〔2011〕49号 | 索引号 | 005452065/2011-00039 | 关键词 | |
主题分类 | 政府办文件 | 体裁分类 | 服务对象 |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部门,有关单位,重点企业:《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(试行)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二○一一年八月四日
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(试行)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要求,为全面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,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、机制,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建设,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,经市政府同意,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年度考核。现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定考核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应急管理年度考核工作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“统一领导、分类管理、分级负责、条块结合、属地为主”的原则,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,以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预案体系、工作机制、工作体制建设为基础,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作用,调动各级、各部门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,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。
二、考核目的
强化各级、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,理顺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、机制,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,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建设,不断提高有力、有序、科学高效应对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、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稳定。
三、考核对象
各县(市、区)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,有关单位,重点企业。
四、考核内容
(一)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
重视和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,保证应急管理机构健全、职责明确,工作正常开展。要建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、办事机构,明确应急管理分管领导,固定专人具体负责,建好专门的办事机构固定办公场所,按照实用、先进的要求配备计算机、电话机、传真机、打印机和网络设施等办公设备。(二)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设情况
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,充分发挥枢纽作用,及时沟通上下、联系左右,做好政府值班事务运转。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,制订突发事件分级标准,规范信息报送程序,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。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机制,按照风险等级标准,开展风险隐患调查、登记、评估、动态管理等工作,建立危险源数据库。定期组织对有关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,及时更新危险源数据库,完善突发事件监控、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。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,开展应急资源普查,建立应急保障资源数据库,加强应急救援装备、物资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,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。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,规划和建设公众应急避难场所。整合区域应急救援队伍、资源,依托公安消防队伍,建立本区域综合应急救援队伍。按照职责分工,履行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、社会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相应责任,突发事件发生后,能够启动应急预案或应急响应,及时到达现场,组织力量快速反应,有效完成突发事件处置,妥善进行灾后恢复重建。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,推动应急知识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农村、进社区,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和能力。分层次、分类别、多渠道、多形式地开展应急管理培训,对各级领导干部、应急管理工作人员、应急救援队伍,乡镇、村、学校、医院等基层单位人员进行培训,提高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能力。(三)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
按照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及上级要求,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各项配套制度。明确带班领导,实行应急值守备勤制度,实现值班流程上墙。完善信息报告制度,明确专兼职信息报告员,负责本单位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。制定应急科普宣教工作规划与制度,组织开展应急常识“四进”活动(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农村),通过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和应急常识。制定和实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规划与制度,加强教育培训,明确宣教重点、形式和方法,组织人员参加全市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培训班,有计划、有组织地开展宣传学习和培训活动。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制度化建设,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,明确具体要求、职责和任务。建立突发事件综合应急装备及物资管理制度,加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,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。(四)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
按照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的要求,结合实际,围绕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与方法等内容,实现对应急预案的编制、修订及动态管理。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并及时上报市应急办,通过开展实战性强、群众参与广泛的演练活动,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,并按照上级要求和现实工作需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。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、实施有效的前期处置,达到预案启动效果。(五)市应急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
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市领导有关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指示、批示以及市应急办的工作安排。根据应急管理考核内容,对工作完成情况资料、图片和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汇总。及时上报应急管理工作动态、总结及市应急办约稿要求报送的其他各类工作资料和信息。
五、考核方式
各级、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责任制,认真做好日常考核工作,对照本办法开展自查。及时对本辖区、本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总结,年中报送自评报告,年终报送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。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年度考核,每年由市应急办具体组织实施,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,通过调研、实地考察、座谈、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,按照百分制和加减分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,进行综合评测,汇总成绩,并报市应急委审定。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,市政府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表彰。同时,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将纳入全市综合目标管理体系。 附件:1.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单位名单